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辦法、交易規則及電子競價交易規則_太陽公鹿直播

核心提示【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辦法》等3個規范性文件。詳情如下: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辦法為保證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青海省人民政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青海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辦法》等3個規范性文件。詳情如下: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辦法為保證排污權交易試點工作順利進行,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青海省境內申請參加排污權交易企業的資格審查。第二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參加排污權交易的企業資格進行核查。第三條 申請參加排污權交易的企業應當是在青海省境內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第四條 申請參加排污權交易的企業應當在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手續。第五條 申請排污權交易的企業應當向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材料: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企業法人代表證;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預審意見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受理通知書;企業填報的《青海省排污權交易申請表》,本表由單位法人代表簽字,如委托人簽字需有法人代表的授權委托書。其他應當出具的證明材料。第六條 企業申請購買排污權指標應當符合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實際,不得隨意增加或減少主要污染物申購量。第七條 申請排污權交易的企業應當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制度,無環境違法行為。凡被列入縣級以上重點污染整治、環保信用不良和實施掛牌督辦的企業在完成整改前不得參與排污權交易。第八條 在排污線上 投注 站權指標有限的情況下,對新增排污權的市場主體的購買優先向國家產業政策鼓勵類和青海省優先培育發展的主導產業傾斜。第九條 排污權交易資格審查結果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企業。第十條 本辦法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2日。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規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行為,維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保障排污權交易依法、有序進行,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的規定,制南美 國家 盃 直播定本規則。第二條 排污權交易應當遵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遵循自愿平等、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于青海省行政區域內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活動,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四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監督排污權交易合同的履行,根據排污權交易機構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憑證辦理交易雙方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確認手續。第五條 排污權交易機構負責為排污權交易提供場所、設施、信息等服務,履行交易鑒證職能。第六條 排污權交易過程中的交易服務費,由排污權交易機構按國家和省內有關規定標準收取。第二章交易主體第七條 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主體為轉讓方和受讓方。轉讓方是指合法擁有可供交易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權的單位。受讓方是指因實施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需要新增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量的排污單位。第八條 排污權交易主體資格應當經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定。第三章交易方式第九條 排污權交易一般采取協議轉讓、電子競價以及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方式:協議轉讓。是指轉讓排污權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雙方協商確定價格的交易方式。電子競價。是指轉讓排污權有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在價格成為競爭唯一指標的情況下,通過交易機構電子競價交易系統進行分輪連續報價,確定報價最高者為受讓方的交易方式。其他方式。是指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方式。第十條 采取電子競價方式轉讓排污權時,由排污權交易機構百家樂按照《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規則》組織實施;采取其他方式轉讓排污權時,按照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的規定組織實施。第四章交易程序第十一條 排污權交易按照下列程序進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發布競買公告,發布交易信息,包括:轉讓標的名稱、轉讓標的基本情況、掛牌價格、掛牌時間及期限,以及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項;意向受讓方提出交易申請;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并初步核定交易量;向通過審核的意向受讓方出具購買通知書,通知環境交易機構組織競買會,審定競買方案;排污權交易機構組織競買會,確認受讓方;排污權交易雙方簽訂《青海省排污權指標出讓合同》或者《青海省排污權指標轉讓合同》,并按規定進行交易保證金、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結算;排污權交易完539開獎號碼成后,受讓方繳納排污權價款入財政專戶,排污權交易機構向交易雙方出具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憑證;排污權交易雙方憑排污權交易機構出具的主要污染物排污交易憑證,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辦理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確認手續,即排污權指標劃轉手續。第五章 法律責任第十二條 在排污權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有權終止排污權交易活動,確認交易行為無效。未按本規則規定在排污權交易機構進行交易的;轉讓方不履行相應的批準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排污權的;轉讓方或受讓方相互串通的。第十三條 生態環境監督管理人員以及排污權交易機構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六章 附則第十四條 本規則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十五條 本規則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2日。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規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規范主要污染物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行為,維護交易雙方合法權益,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的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是指兩個以上競買人參加排污權交易時,在價格成為競爭唯一指標的情況下,競買人通過交易機構電子競價交易系統進行分輪連續報價,確定報價最高者為受讓方的交易方式。第三條 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應當遵守國家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政策,遵循自愿平等、誠實信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四條 排污權交易機構是本規則所稱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活動的組織機構,負責為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提供場所及相關服務。第五條 參加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活動的交易雙方,應嚴格遵守《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管理辦法》和《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施方案》,按照本規則規定參加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并對執行本規則的行為負責第六條 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過程進行監督。第二章電子競價交易方式第七條 參加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活動的當事人應當是競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也可以委托競價操作代理人替其進行電子競價操作。第八條 電子競價交易結百家樂束后,排污權交易機構根據電子競價交易系統確定的受讓方、成交價格和受讓數量,出具《青海省排污權交易電子競價成交確認單》,并由受讓方簽字確認。第九條 電子競價交易結束后,獲得受讓權的競買人,應當根據《青海省排污權交易電子競價成交確認單》的價格簽訂《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合同》。第三章電子競價交易報價第十條 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報價采取連續報價方式,競買人在應價時間內通過電子競價系統報價。第十一條 排污權電子競價的首次報價不低于競價基價,再次報價高于前次報價,成為最新報價,原報價即喪失其約束力。第十二條 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加價方式為規定加價幅度的整數倍。第十三條 當前最高報價在交易機構電子競價交易系統中即時顯示,最高報價結果以電子競價交易系統記錄數據為準。應價時間截止,本輪最高報價即為成交價格,最高報價的競買人即為受讓方。第四章電子競價交易流程第十四條 競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到達排污權交易機構指定的電子競價場所,辦理電子競價登記確認手續,領取電子競價系統登陸用戶代碼、口令,并在指定席位就座。第十五條 參加排污權電子競價的競買人對其電子競價系統登陸用戶代碼、口令負有保密責任,凡使用其用戶代碼所進行的一切競價操作應當視為競買人認可。第十六條 競價主持人宣布排污權電子競價交易規則,競買人開始報價。第十七條 排污權交易機構根據電子競價結果出具《青海省排污權交易電子競價成交確認單》。第十八條 獲得受讓權的競買人與轉讓方簽訂《青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合同》。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十九條 競買人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視同該競買人違約,排污權交易機構有權取消該競買人電子競價資格,并全額扣除該競買人競價保證金:意向受讓方取得電子競價資格但未參加交易機構組織的電子競價交易的;競買人違反交易機構《電子競價會場紀律》、勸阻無效的;競買人參加交易機構組織的電子競價交易,但未按規定辦理電子競價交易登記確認手續的;競買人未按規定登錄電子競價交易報價系統的。第二十條 競買人未按本規則進行操作,導致其競價失敗的,后果由競買人自行承擔。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由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自2020年3月2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22日。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載自北極星電力新聞網,所發內容不代表本平臺立場。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系世足賽比分電話:010-65367702,郵箱:hz@people-energy.com.cn,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