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可以進行股東變更么_台啤

核心提示【發行人概述】北京格靈深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通過科創板上市委審議。格靈深瞳是一家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業零售、體育健康、軌交運維等領域的人工智能產品及解決方案的企業。【反饋回復】根據申報材料,公司持股3.50 【發行人概述】北京格靈深瞳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9烏克蘭足球員死亡日通過科創板上市委審議。格靈深瞳是一家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業零售、體育健康、軌交運維等領域的人工智能產品及解決方案的企業。【反饋回復】根據申報材料,公司持股3.50%的股東博雍一號的有限合伙人之一為五礦信托,資金來源為其管理的“博雍1號信托”,間接在發行人的持股比例約為 2.33%;根據“博雍1號信托”的《信托合同》約定,博雍一號已將其持有的發行人3.50%股份質押予五礦信托;博雍1號信托”存在不符合《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要求的情形,計劃提前清算;根據信托合同的相關約定,五礦信托計劃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完成后,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將發生權屬變更。請發行人說明:“博雍1號信托”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進展情況及對博雍一號出具的股權鎖定、減持承諾的具體影響;博雍一號其他合伙人對于“博雍1號信托”清算及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事項是否存在異議、糾紛或潛在糾紛。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結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第2條的規定對申報后新增股東事項進行核查,發表明確意見。回復:發行人說明:一、“博雍1號信托”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進展情況及對博雍一號出具的股權鎖定、減持承諾的具體影響“博雍1號信托”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進展情況1、“博雍1號信托”的清算進展情況公司持股3.50%的股東博雍一號的有限合伙人之一為五礦信托,資金來源為其管理的“博雍1號信托”,間接在發行人的持股比例約為2.33%,屬于“三類股東”中的信托計劃。“博雍1號信托” 成立于2017年4月,產品期限為5年,根據其設立時簽署的《信托合同》,博雍一號應將其投資企業的全部股權質押予五礦信托。2017年6月,五礦信托與博雍一號簽訂《質押合同》,博雍一號將其持有的全部被投資公司股權質押給五礦信托。根據2018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頒布的《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及相關配套法規,“博雍1號信托”存在多層嵌套等情形,應當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規范。 由于“博雍 1 號信托”的產品到期日為2022年4月,因此五礦信托計劃進行產品提前清算以保障在過渡期到期前整改完畢。但因博雍一號的投資標的均為未上市企業股權短期內無法變現,五礦信托決定通過司法程序行使《質押合同》的質權,完成資產變現及產品清算。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提出促進包括仲裁、賦強公證在內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的發展,以構建多元化解決糾紛的司法救濟體系,并規定經行政機關等具有調解職能的組織對民事糾紛調解后達成的具有給付內容的協議,當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規定申請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務人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文書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亦規定,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因訴訟和仲裁的程序時間通常較長,若五礦信托通過訴訟或仲裁申請處置質權,將無法按資管新規的要求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規范整改。同時鑒于五礦信托及博雍一號等相關方就上述歷史上形成的質權及其處置方案不存在異議或糾紛,因此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機制最終達成的司法處理結果一致。根據上述《若干意見》《公證法》《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五礦信托決定通過向公證機關申請對《質押合同》等協議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方式進行產品提前清算。2、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進展情況截至本回復出具之日,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進展情況具體如下:1、2021年7月,博雍一號作出合伙人決議,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事項。2、2021 年 7 月,五礦信托與博雍一號等相關方簽署《補充協議》,確認辦理賦予《質押合同》等協議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手續,同月,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公證處出具“深前證字第 014984 號”《公證書》,對《補充協議》進行公證并對協議項下債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3、截至本回復出具日,五礦信托已向博雍一號等相關方發出履行債務的通知。博雍一號確認無法償付債務后,五礦信托將向公證機關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五礦信托將持經公證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進展對博雍一號出具的股權鎖定、減持承諾的具體影響博雍一號已作出承諾,在博雍一號作為發行人股東期間將依法履行關于發行人股權鎖定及減持的承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發行人股權在司法拍賣、變賣等處置前,人民法院將依法調查所涉股份的現狀,包括股份取得后自發行人上市之日起 36 個月不轉讓、不上市交易的鎖定期及上市后的股份減持等要求,并在法院拍賣/變賣公告中予以公示。綜上,博雍一號作為發行人股東期間將依法履行股份鎖定及減持承諾;發行人股權在司法強制執行過程中,法院將在司法處置公告中公示發行人股份鎖定期及減持的限制情況,保障競買方明確知悉股份鎖定及減持的相關要求。因此,發行人股權強制執行的進展不會對博雍一號出具的股權鎖定、減持承諾產生不利影響。二、博雍一號其他合伙人對于“博雍 1 號信托”清算及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事項是否存在異議、糾紛或潛在糾紛2021 年 7 月,博雍一號作出合伙人決議,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權申請進行強制執行事項,不存在發表不同意見的情況。博雍一號其他合伙人對于“博雍 1 號信托”清算及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事項不存在異議、糾紛或潛在糾紛。三、結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第 2 條的規定對申報后新增股東事項進行核查《科創板審核問答》 第 2 條規定:申報后因繼承、離婚、執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或由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導產生的新股東,若相關股權變動未造成實際控制人變更、未對發行人控股權的穩定性和持續經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且新股東承諾其所持股份上市 36 個月之內不轉讓、不上市交易,可以不撤回發行申請;在核查和信息披露方面,發行人申報后產生新股東且符合上述要求無需重新申報的,應比照申報前一年新增股東的核查和信息披露要求處理。根據上述規定,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發行人申報后可能存在的股東變更事項核查情況如下:發行人股東變更系因相關股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且變更后的股東通過人民法院司法強制執行產生1、發行人股東變更原因系相關股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博雍1號信托” 產品成立于資管新規發布之前,發行人股東變更系五礦信托根據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政策對“博雍1號信托”進行清算整改,以保障在過渡期到期之前符合資管新規的規范要求。因此,發行人股東變更是由于相關股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目的是為解決發行人間接股東因監管政策變動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存在變相規避減持或存在其他利益輸送的情形,符合《科創板審核問答》的相關規定。2、發行人變更后的股東通過人民法院司法強制執行產生博雍一號所持發行人股權發生權屬變更將履行的主要司法程序如下:五礦信托向人民法院遞交經公證的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等材料申請強制執行立案,人民法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如符合相關要求將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將根據《民事訴訟法》《公證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 等法律法規對債權文書所載的權利義務主體和給付內容、 執行證書所載的債務履行情況、 公證程序等要件進行實質審查, 若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且無第三方異議,人民法院將作出執行裁定,出具執行裁定書,確定具體執行內容,包括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債務金額、執行的標的、執行方式等;人民法院根據其出具的執行裁定書,依法通過互聯網拍賣平臺,以網絡電子競價方式公開處置被執行股權,起拍價、競價增價幅度和保證金數額等事項均由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評議確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的相關規定,網絡司法拍賣或變賣過程全程、全面、全網絡公開,人民法院承擔發布公告、查明財產狀況、確定保留價和保證金、制作拍賣裁定等基本職責,并負責管理、監督、指導拍賣全程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人民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下列生效法律文書: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刑事裁判涉財產部分;……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有關規定作出的財產保全和證據保全裁定;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當老虎機 規則事人申請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人民法院應當再審,該等法律文書包括: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根據上述法律法規,人民法院司法執行依據的有效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裁定書、裁決書、調解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等,五礦信托向人民法院遞交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其與法院判決書、仲裁裁決書均為人民法院司法執行的依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人民法院受理后根據《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公證法》等法律規定對權利義務主體和給付內容、債務履行情況、公證程序等要件審查核實,出具執行裁定書。發行人變更后的股東系人民法院根據其出具的裁定書對質押股權執行司法處置的過程中產生, 執行過程全程公開, 股權處置價格根據網絡公開競價方金鈦城娛樂城式確定, 不存在股東與其他第三方進行利益輸送或利益安排的情形。 因此發行人本次股東變更符合《科創板審核問答》 的相關規定。發行人股東變更不會造成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變更、不會對發行人控股權的穩定性和持續經營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發行人新增股東承諾取得股份自發行人上市后 36 個月不轉讓、不上市交易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的規定,在司法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后,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采取其他執行措施;執行人員應當對拍賣財產的權屬狀況、占有使用情況等進行必要的調查,制作拍賣財產現狀的調查筆錄或者收集其他有關資料。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網絡司法拍賣若干問題的規定》,實施網絡司法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拍賣公告發布當日通過網絡司法拍賣平臺公示相關信息及予以特別提示,世足 義大利包括:拍賣公告;拍賣財產權屬、占有使用、附隨義務等現狀;競買人應當具備規定的資格或者條件;拍賣財產已知瑕疵和權利負擔等情況。因此,博雍一號所持發行人股份在司法執行前,人民法院將依法向發行人調查所涉股份的現狀,并在司法執行公告中公示所涉股份自上市后 36 個月之內不轉讓、不上市交易的限制情況,以保障競買方明確知悉股份鎖定及減持的相關要求。綜上所述,發行人股東變更事項符合《科創板審核問答》的相關規定。”根據問詢回復,五礦信托已向博雍一號等相關方發出履行債務的通知。博雍一號確認無法償付債務后,五礦信托將向公證機關申請出具執行證書,五礦信托將持經公證的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等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強制執行。請發行人說明:認定申報后新增股東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第 2 條中除外條款的依據,依據賦強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是否屬于“執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博雍一號處置事項是否屬于“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 或其他情形;“博雍 1 號信托” 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最新進展情況,預計執行完畢的時間,是否存在其他影響執行進展的事項。請保薦機構、發行人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核查,并發表明確意見。回復:一、認定申報后新增股東事項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第2條中除外條款的依據,依據賦強文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是否屬于“執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博雍一號處置事項是否屬于“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 或其他情形發行人本次新股東產生屬于“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符合《科創板審核問答》第 2 條中的除外情形,依據如下:執行國家法規政策的背景情況2018 年 4 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在統一監管標準、消除多層嵌套、打破剛性兌付、降低期限錯配等方面提出指導意見,相關條款的具體規定如下:第三條規定:“資產管理產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幣或外幣形式的銀行非保本理財產品,資金信托,證券公司、證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貨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保險資產管理機構、金融資產投資公司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等。”第二十二條規定:“資產管理產品可以再投資一層資產管理產品,但所投資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再投資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以外的資產管理產品。”第二十九條規定:“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過渡期,確保平穩過渡。過渡期為本意見發布之日起至 2020 年底……金融機構應當制定過渡期內的資產管理業務整改計劃,明確時間進度安排……過渡期結束后,金融機構的資產管理產品按照本意見進行全面規范,金融機構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違反本意見規定的資產管理產品。”2020 年 7 月,中國人民銀行發布《優化資管新規過渡期安排引導資管業務平穩轉型》,為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范轉型,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 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 2021 年底。根據上述國家法規政策,如果資產管理產品存在多層嵌套情形,則不符合資管新規的監管要求,應當于過渡期到期日前完成全面規范,過渡期到期日之后不得再發行或存續。本次股東變更系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的具體依據根據資管新規第二十九條及《優化資管新規過渡期安排引導資管業務平穩轉型》的規定,資產管理產品應當于過渡期內完成全面六合彩結果規范,過渡期結束后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違反資管新規規定的資產管理產品。因此“博雍1號信托”應于2021年年底前完成整改,在過渡期到期日之后不得再發行或存續。鑒于“博雍1號信托” 的產品到期日為 2022年4月,五礦信托計劃進行產品提前清算以保障在過渡期到期前整改完畢。根據“博雍1號信托” 的整改規范計劃,五礦信托通過對博雍一號質押的發行人3.50%股權申請司法強制執行的方式完成產品清算,具體為五礦信托以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和執行證書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出具執行裁定并通過司法強制執行程序處置質押的發行人股權以完成產品的退出清算。綜上所述,發行人本次股東變更系間接股東五礦信托根據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政策對“博雍1號信托”進行整改,系由于國家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系為保障符合最新法規政策要求采取的規范性措施,目的是為解決發行人間接股東因監管政策變動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存在變相規避減持或存在其他利益輸送的情形,屬于《科創板審核問答》中“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的情形。二、“博雍 1 號信托” 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最新進展情況,預計執行完畢的時間,是否存在其他影響執行進展的事項“博雍 1 號信托” 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最新進展情況,預計執行完畢的時間1、最新進展情況截至本回復出具之日,“博雍 1 號信托” 清算及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的最新進展情況具體如下:2021年7月,博雍一號作出合伙人決議,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五礦信托對博雍一號持有的發行人股份申請強制執行事項;2021年7月,五礦信托與博雍一號等相關方簽署《補充協議》,確認辦理賦予《質押合同》等協議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手續,同月,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公證處出具“深前證字第 014984 號”《公證書》,對《補充協議》進行公證并對協議項下債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2021年9月,廣東省深圳市前海公證處出具“深前證執字第25 號”《執行證書》,對債務履行情況、執行標的等作出確認,五礦信托可持本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2021年9月,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具“京 03 執 1681號”《受理案件通知書》,確認五礦信托提交的強制執行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并決定立案執行。2、預計執行完畢時間人民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申請后,將陸續執行如下程序: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查詢被執行人財產情況、出具強制執行的裁定、實施拍賣或變賣等程序,上述程序完成后,強制執行程序即執行完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次強制執行的實際情況,發行人預計執行完畢的時間為 2021 年 11 月。是否存在其他影響執行進展的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如果存在特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應裁定駁回執行申請,或被執行人可向法院申請不予執行,或債權人、利害關系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上述主要負面法定情形及本次強制執行的實際情況具體如下:綜上,截至本回復出具之日,本次發行人股權強制執行事項不存在上述主要負面法定情形,不存在影響執行進展的其他事項。【律證分析】所謂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程序,系指對于公證機構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如果一方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即可持強制執行公證書和執行證書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也就是說,在這種情形下,不需要經過漫長的立案、一審、二審等立案審判程序即可直接進入執行程序,提供了顯而易見的便利和快捷,因而在金融機構中得到較高頻率的運用。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立案程序主要分為兩個階段:申請出具執行證書階段和申請執行立案階段。申請出具執行證書階段:債權人向原辦理公證債權文書手續的公證機構申請出具執行證書,執行證書會載明債權的具體履行情況;申請執行立案階段:債權人持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證書及其他申請執行所需材料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立案。在格靈深瞳的案例中,博雍一號系持有發行人 3.50%股權的股東,為已備案的私募投資基金,博雍一號的有限合伙人之一為五礦信托,五礦信托投資博雍一號合伙份額的資金來源為“博雍1號信托”,博雍一號已將其持有的發行人 3.50%股權質押予信托受托人五礦信托,以保障受托人的產品收益。而“博雍1號信托”存在多層嵌套等情形,應當于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規范,其產品到期日為2022年4月,因此五礦信托計劃進行產品提前清算以保障在過渡期到期前整改完畢。但因博雍一號的投資標的均為未上市企業股權短期內無法變現,五礦信托決定通過司法程序行使《質押合同》的質權,完成資產變現及產品清算。鑒于訴訟和仲裁的程序時間通常較長,而五礦信托及博雍一號等相關方就上述歷史上形成的質權及其處置方案不存在異議或糾紛,五礦信托決定通過向公證機關申請對《質押合同》等協議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并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方式進行產品提前清算。若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準予執行的裁定,博雍一號所持發行人股權將被人民法院通過公開司法拍賣或變賣程序處置,從而導致股東變更。中介機構認為發行人股東變更系五礦信托根據國家新頒布的法規政策對“博雍1號信托”進行清算整改,以保障在過渡期到期之前符合資管新規的規范要求。因此,發行人股東變更是由于相關股東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的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目的是為解決發行人間接股東因監管政策變動產生的歷史遺留問題,不存在變相規避減持或存在其他利益輸送的情形,符合《科創板審核問答》第2條中除外條款的條件,即新股東產生系因繼承、離婚、執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執行國家法規政策要求或由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導,且新股東承諾其所持股份上市后36個月之內不轉讓、不上市交易。同時,中介機構論述了發行人股權強制執行事項不存在負面法定情形,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次強制執行申請并決定立案執行,本次強制執行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預計執行完畢時間為 2021 年 11 月,不存在其他影響執行進展的事項。【參考法規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歐洲杯賠率三十八條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并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證債權文書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債權人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執行申請:債權文書屬于不得經公證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文書;公證債權文書未載明債務人接受強制執行的承諾;公證證詞載明的權利義務主體或者給付內容不明確;債權人未提交執行證書;其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情形。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在執行程序終結前,以債權人為被告,向執行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公證債權文書載明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與事實不符;經公證的債權文書具有法律規定的無效、可撤銷等情形;公證債權文書載明的債權因清償、提存、抵銷、免除等原因全部或者部分消滅。債務人提起訴訟,不影響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債務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停止相應處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債權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人、利害關系人可以就公證債權文書涉及的民事權利義務爭議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證債權文書載明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與事實不符;經公證的債權文書具有法律規定的無效、可撤銷等情形。債權人提起訴訟,訴訟案件受理后又申請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進入執行程序后債權人又提起訴訟的,訴訟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可以裁定終結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債權人請求繼續執行其未提出爭議部分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利害關系人提起訴訟,不影響人民法院對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利害關系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停止相應處分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債權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擔保,請求繼續執行的,應當繼續執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執行有關問題的聯合通知》一、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證券的內容;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愿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范圍: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無財產擔保的租賃合同;賒欠貨物的債權文書;各種借據、欠單;還款協議;以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學費、賠償金為內容的協議;符合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條件的其他債權文書。三、公證機關在辦理符合賦予強制執行的條件和范圍的合同、協議、借據、欠單等債權文書公證時,應當依法賦予該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未經公證的符合本通知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協議、借據、欠單等債權文書,在履行過程中,債權人申請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機關必須征求債務人的意見;如債務人同意公證并愿意接受強制執行的,公證機關可以依法賦予該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四、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權人可以向原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司法部關于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二、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在有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公證機構不得辦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融資合同公證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來源:律證實錄微信公眾號